青創指揮部

費用:

申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收或減收租金:

1. 當期進駐團隊: (1) 每月得於6,000 元之額度內免費使用所進駐基地之非辦公空間,逾額度外者每小時以收費標準表所定費率 5 折計之。 (2) 辦理以本局為指導或協辦單位之創新創業活動,得免收租金。

2. 畢業團隊: (1) 每月得免費使用所畢業基地之會議室 4 小時,逾 4 小時者每小時以收 費標準表所定費率 5 折計之。 (2) 租借非會議室之辦公空間每小時以收費標準表所定費率 5 折計之。





【收費標準】

1. 會議室(可容納12人):NT$300 元 / hrs 

2. 多功能教室(可容納30人):NT$900元/hrs

3. 創客機台(一時段限1人借用):憑認證卡NT$0元借用 相關規範請於另借用表單查閱及登記借用:

雷切機台(https://reurl.cc/YEvpAl)、 3D列印(https://reurl.cc/KebNNq) 

※ 相關規定請參照 :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青創基地收費標準表 ( https://reurl.cc/96nQOn )

※ 外部發文單位、基北北桃青創基地空間共享單位,皆享每月四時段免場租費用之優惠。 -


借用流程:

一、申請租用青創基地非辦公空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非辦公空間不限身分皆可申請租用,申請人應於租用日前 七個工作日填具申請表單並檢附相關文件向青創基地提出 租用申請。青創基地得依實際執行需要規範申請文件格式 及繳交方式,申請人應從其規定。

(二)申請租用青創基地之非辦公空間,應以辦理青年創新創業 相關活動、課程、會議或創業準備為主,並經本局或青創 基地同意使用。

(三)有違反法令、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或有損害場 地、相關設施或設備等經本局或青創基地認定不宜使用之 情形,不予同意。

二、申請租用場地經本局或青創基地同意使用者,應依附表「桃園 市政府青年事務局青創基地收費標準表」(以下簡稱收費標準 表)所列規定於使用日二個工作日前內繳納場地租金,非因不 可抗力致未於限內繳納場地租金者,視同放棄租用權利。 當期進駐團隊、畢業團隊及中路電商基地會員申請租用青創基 地場地得免收或減收租金;其他政府機關(構)、學校於符合特 定要件時得免收租金。各場地之租金減免規定,詳如收費標準 表。 各青創基地得因應業務推動、行銷宣傳等需要,規劃短期性之 租金減免計畫,以書面載明優惠減免措施及適用期間送本局核 定後辦理。

場地租金繳納完畢後,如申請人因故無法於原申請時段使用場 地,得以書面形式向本局或青創基地提出撤回租用申請或申請 延期使用:

(一)於使用日三日前提出撤回租用申請者,撤回租用申請時, 於扣除金流手續費後無息退還已繳納之場地租金;未於使 用日三日前提出異動申請,且屬非本要點第九點各款情形 之一者,已繳納之場地租金不予退還。

(二)申請人得於使用日一日前申請延期使用場地,並以一次為 限,由青創基地視場地租借情形調整使用檔期。延期使用 經本局或青創基地同意者,不得撤回租用申請。 前項異動申請之辦理流程及相關文件,由各青創基地依實際執 行需要另訂之。

三、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扣除金流手續費後無息退還已繳 納之場地租金:

(一)本局因業務需要撤回場地使用許可或調整使用檔期。

(二)因天災、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以致無法於 原申請時段使用場地。

(三)其他特殊情事經本局專案核定者。

四、申請人租用青創基地場地,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本局查證屬實 者,本局得終止或撤回使用許可:

(一)符合本要點第六點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者。

(二)實際使用內容與申請內容不符。

(三)未經本局或青創基地同意,擅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於場 地所屬範圍內擅自張貼宣傳標識或私自外接電器設備。 (四)於場地吸菸、供應吸菸相關設備等違反菸害防制法相關情 事。

(五)其他經本局認定不宜使用之情形。 申請人符合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且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 申請人之事由,致本局終止或撤回使用許可,已繳納之場地租 金不予退還;情節重大者,本局得於一年內禁止申請人租用青 創基地場地。

五、申請人使用場地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本局就使用人於本場地使用期間內之各項物品,含自備之 器材、設備、布置品及私人物品等,均不負保管之責。 (二)使用本場地與相關設施或設備,應合於使用常規,並負善 良管理人之責,如有損毀申請人應負擔修復費用,如係滅 失申請人並應照價賠償。

(三)場地使用完畢或遭本局終止其使用時,申請人應立即回復 原狀;未回復原狀者,本局或青創基地得代為履行。 (四)申請人遺留於場地之物品經本局限期通知取回仍未取回, 視為拋棄該物品所有權,本局及青創基地得自行處置。 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本局或青創基地得就毀損之設施或設備 逕行修復,並向使用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衍生之清運費用等。

 


注意事項:

本場地依《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青創基地使用管理要點》場地租金表收費並請詳閱相關管理規範,一旦申請者即代表同意此管理規範。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青創基地使用管理要點》:https://reurl.cc/qnY3o0

1. 各場地借用時間區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19:30,如遇特殊情事須超過時段借用請來電告知,本單位將另行通知可否借用。

2. 屆時遇營運單位需辦理課程、活動需使用場地,營運單位有優先使用權,將提前告知租借者,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3. 場地租借期間,僅提供基礎硬體設備如:音源線、VGA、HDMI、攝影腳架、長桌(尺寸為90X180 CM至多借一張)等,其餘設備、耗材如:電池、白板筆等,請借用單位自行準備。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青創指揮部管理中心。 

4. 申請人若非以電子方式繳費者,應於使用日將收入繳款書第五聯交由青創 基地留存。

5. 未於使用日二個工作日前內完成繳費,本局或青創基地得禁止其使用場 地,已繳納之場地租金費用於扣除金流手續費後無息退還。

6. 各空間原則應於各基地營運時間內租用,如非營運時段欲租用者應事先徵 得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之同意。

7. 使用人逾時使用場地,依超時時間加收費用,每逾時 1 小時加收 1 小時之 費用,逾時未滿 1 小時者,加收每小時二分之一之費用。


基地資訊: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3樓(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3樓) Email:tycyouthcan@gmail.com 電話:03-427-9796 西元2025年營運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20:00 週六 9:00-18:00 國定假日:休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