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青創基地

費用:

申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收或減收租金:

1. 當期進駐團隊: (1) 每月得於6,000 元之額度內免費使用所進駐基地之非辦公空間,逾額度外者每小時以收費標準表所定費率 5 折計之。 (2) 辦理以本局為指導或協辦單位之創新創業活動,得免收租金。

2. 畢業團隊: (1) 每月得免費使用所畢業基地之會議室 4 小時,逾 4 小時者每小時以收費標準表所定費率 5 折計之。 (2) 租借非會議室之辦公空間每小時以收費標準表所定費率 5 折計之。



【收費標準】

1. 2F會議室(可容納6人納):NT150元/hr

2. 2F研討室(可容納14人):NT250元/hr

3. 2F演講教室
(可容納30)NT900元/hr



相關規定請參照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青創基地收費標準表 ( https://reurl.cc/96nQOn )

免繳費團隊:須於場租當天現場出示免費公文或證明(安東進駐團隊免證明)

※ 需繳費團隊:請事先向營運單位索取繳款單,並於場租當天現場出示繳款證明,方得入場使用


借用流程:

一、申請租用青創基地非辦公空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非辦公空間不限身分皆可申請租用,申請人應於租用日前七個工作日填具申請表單並檢附相關文件向青創基地提出租用申請。青創基地得依實際執行需要規範申請文件格式及繳交方式,申請人應從其規定。

()申請租用青創基地之非辦公空間,應以辦理青年創新創業相關活動、課程、會議或創業準備為主,並經本局或青創基地同意使用。

()有違反法令、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或有損害場地、相關設施或設備等經本局或青創基地認定不宜使用之情形,不予同意。



二、申請租用場地經本局或青創基地同意使用者,應依附表「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青創基地收費標準表」(以下簡稱收費標準表)所列規定於使用日二個工作日前內繳納場地租金,非因不可抗力致未於限內繳納場地租金者,視同放棄租用權利。當期進駐團隊、畢業團隊及中路電商基地會員申請租用青創基地場地得免收或減收租金;其他政府機關(構)、學校於符合特定要件時得免收租金。各場地之租金減免規定,詳如收費標準表。各青創基地得因應業務推動、行銷宣傳等需要,規劃短期性之租金減免計畫,以書面載明優惠減免措施及適用期間送本局核定後辦理。



場地租金繳納完畢後,如申請人因故無法於原申請時段使用場地,得以書面形式向本局或青創基地提出撤回租用申請或申請 延期使用:

()於使用日三日前提出撤回租用申請者,撤回租用申請時,於扣除金流手續費後無息退還已繳納之場地租金;未於使用日三日前提出異動申請,且屬非本要點第九點各款情形之一者,已繳納之場地租金不予退還。

()申請人得於使用日一日前申請延期使用場地,並以一次為限,由青創基地視場地租借情形調整使用檔期。延期使用經本局或青創基地同意者,不得撤回租用申請。前項異動申請之辦理流程及相關文件,由各青創基地依實際執行需要另訂之。



三、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扣除金流手續費後無息退還已繳納之場地租金:

()本局因業務需要撤回場地使用許可或調整使用檔期。

()因天災、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以致無法於原申請時段使用場地。

()其他特殊情事經本局專案核定者。



四、申請人租用青創基地場地,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本局查證屬實者,本局得終止或撤回使用許可:

()符合本要點第六點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者。

()實際使用內容與申請內容不符。

()未經本局或青創基地同意,擅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於場地所屬範圍內擅自張貼宣傳標識或私自外接電器設備。

()於場地吸菸、供應吸菸相關設備等違反菸害防制法相關情事。

()其他經本局認定不宜使用之情形。 申請人符合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且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本局終止或撤回使用許可,已繳納之場地租金不予退還;情節重大者,本局得於一年內禁止申請人租用青創基地場地。



五、申請人使用場地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本局就使用人於本場地使用期間內之各項物品,含自備之器材、設備、布置品及私人物品等,均不負保管之責。

()使用本場地與相關設施或設備,應合於使用常規,並負善良管理人之責,如有損毀申請人應負擔修復費用,如係滅失申請人並應照價賠償。

()場地使用完畢或遭本局終止其使用時,申請人應立即回復原狀;未回復原狀者,本局或青創基地得代為履行。

()申請人遺留於場地之物品經本局限期通知取回仍未取回,視為拋棄該物品所有權,本局及青創基地得自行處置。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本局或青創基地得就毀損之設施或設備逕行修復,並向使用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衍生之清運費用等。


注意事項:

本場地依《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青創基地使用管理要點》場地租金表收費並請詳閱相關管理規範,一旦申請者即代表同意此管理規範。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青創基地使用管理要點:https://reurl.cc/qnY3o0》

1. 租借場地的時間請以營業時間為主。



2. 週日及國定假日之休館日,不受理場地租借事宜。



3. 場地租借期間,僅提供基礎硬體設備,如:音源線、VGA、HDMI、長桌(尺寸為60X100 CM)等,其餘設備、耗材如:電池、白板筆等,請借用單位自行準備,場地附屬具專業性之設備(如直播設備)需經過本局或營運團隊認證後,始得操作使用。



4. 如遇營運單位需辦理課程、活動需使用場地,營運單位有優先使用權,將提前告知租借者,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5. 所轄場地租用辦理活動,以新創活動、課程講座等相關活動為主,不得從事政治或宗教性宣傳活動。



6. 申請人若非以電子方式繳費者,應於使用日將收入繳款書第五聯交由青創基地留存。



7. 未於使用日二個工作日前內完成繳費,本局或青創基地得禁止其使用場地,已繳納之場地租金費用於扣除金流手續費後無息退還。



8. 使用人逾時使用場地,依超時時間加收費用,每逾時1小時加收1小時之費用,逾時未滿1小時者,加收每小時二分之一之費用。


基地資訊: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安東街111號 Email:misterandong@gmail.com 電話:03-335-5530

營業時間:

週一~ 週五:09:00-20:00

週六:09:00-18:00

週日、國定假日:公休